服裝陳列疊裝
提問者: 葛亨|瀏覽 144 次|提問時間: 2016-04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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黨恒
2016-04-23
最終答案
疊裝方式分類:平折、卷筒 服裝疊裝標準:(1)同季、同類、同系列產(chǎn)品陳列在同—區(qū)域內(nèi)。 (2)疊裝貨品要拆除包裝,夏季薄面料產(chǎn)品每摞4-6件;冬季厚面料產(chǎn)品每摞2-4件。 (3)疊裝每摞原則上所占位置不超過32cm×36cm。 (4)每摞疊裝的間距應保持在locm~15cm左右。 (5)每摞疊裝的貨品尺碼序列應從上到下,由小到大。 (6)每摞疊裝應保持肩位、襟位、褶位整齊、平直。 (7)疊裝陳列應避免65cm以下展示或光線較暗的角落展示。經(jīng)常調(diào)換陳列產(chǎn)品的位置,以免造成滯銷。 (8)如果產(chǎn)品缺貨,可以用不同款式但同—系列顏色相同的貨品墊在第二摞貨品的下面。 (9)疊裝服裝的相關配飾應就近掛放在疊裝周圍,便于附加推銷。 (10)冷色調(diào)、大色塊組合適用于貨架的底部 (11)色調(diào)的排布自上而下應由冷漸暖,色塊由大漸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