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約金是不能超過標的的30%嗎?
提問者: 終澤辰|瀏覽 336 次|提問時間: 2015-01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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崔震
2016-05-10
最終答案
違約金是否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%,還要以實際損失為基礎,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進行確定?! 》梢罁骸 「鶕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,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,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,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,并作出裁決。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,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(guī)定的“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