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是3年,就必須在這個單位做3年嗎?
提問者: 汪富穎|瀏覽 356 次|提問時間: 2015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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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文翔
2016-08-04
最終答案
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。根據(jù)勞動合同法規(guī)定: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(xié)商一致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,可以解除勞動合同。如果是在試用期,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。具體賠償問題,依據(jù)你們的勞動合同中的賠償條款。涉及到單位為你花錢培訓等費用賠償問題,如果沒到合同中相關賠償條款規(guī)定的年限,勞動者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時需要返還給用人單位。此外,如果用人單位如果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,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、強令冒險作業(yè)危及勞動人身自由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8條情形的,勞動者都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