闕誠
2015-11-09
2013年末國家又出臺一個管理辦法
財政部關于印發(fā)《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財行〔2013〕531號
黨中央各部門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,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全國政協(xié)辦公廳,高法院,高檢院,各人民團體,各民主黨派辦公廳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:
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八項規(guī)定及其實施細則,推進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,加強和規(guī)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,根據(jù)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,我們制定了《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》?,F(xiàn)印發(fā)給你們,從2014年1月1日起施行。執(zhí)行中有何問題,請及時向我們反映。
請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參照本辦法,結合實際情況,抓緊修訂本地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,并報財政部備案。[1-2]
財政部
2013年12月31日
2管理辦法編輯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(guī)范中央和國家機關國內差旅費管理,推進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,根據(jù)《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條例》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央和國家機關,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(以下簡稱中央單位)。
本辦法所稱中央和國家機關,是指黨中央各部門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