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知名互聯(lián)網(wǎng)會展平臺,提供展會設計、展覽設計搭建、會展策劃、會展搭建等全方位解決方案!
我的位置:

進口海關實務,法律,貨物保險理賠問題

提問者: 冉瑪|瀏覽 315 次|提問時間: 2015-03-15

已有 1 條回答

邱舒固

2015-03-20
知道你們海運保險投保的險種和適用的條款是什么、分配或分派貨物,不過條款應該包括有“倉至倉條款”,也可以保障收貨方。 只要你們在運輸途中沒有存儲貨物(正常的運輸存儲不算)?CIF保險不但可以保障發(fā)貨方。難道你們認為CIF保險只保障發(fā)貨方承擔風險的那一段(發(fā)貨倉庫到裝船)、或者卸離海輪超過60天就可以用“倉至倉條款”來就行主張,該貨物保險應該承擔的保險責任期間是從“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開始”到“目的地收貨人最后的倉庫或儲存處所”止,也就是說。 你們應該要求發(fā)貨方把保險背書給你們就是了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