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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用人單位工作一個月后就要簽訂勞動合同,超過一個月未簽訂,則開始支付雙倍工資直到簽訂勞動合同止

提問者: 裘春震|瀏覽 221 次|提問時間: 2015-02-25

已有 1 條回答

趙萱

2015-03-07
這是你們老板在鉆空子,因為勞動法規(guī)定了,如果簽一年合同,試用期就是一個月,不能多,但是如果簽訂兩年合同,試用期就可以是兩個月,三年的話就三個月試用期,這個是合法的,但是一般老板會跟你這么說但是不會跟你簽訂那么久合同,你現(xiàn)在只能說跟他說明 這個情況 問問是簽訂多久的合同,如果不滿意,你只能走人,不干了。要說你去告他。。哪那么容易,雖然有的時候他是違法的。